为有效规范公司经营规则,防范化解风险,风险合规部组织召开《天津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》宣讲会。公司领导及中层干部职工参会。
通过对本次对监管重要文件的解读与学习,公司干部职工进一步加深了对监管政策、规定的理解和掌握,为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提供思路方案。公司将结合公司实际,完善公司合规管理体系,切实将合规经营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到具体业务工作中,贯穿于经营管理中,推动公司合规经营管理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。
公司将继续积极拥抱监管,坚持合规经营,配合监管部门对商业保理行业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建设,提升公司内部风险管控水平,加强业务能力建设,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,助力电建集团发展。
知识延伸:
《暂行办法》共六章五十四条,包括总则,设立、变更与终止,经营规范,监督管理,支持发展和附则等内容。
(一)第一章总则。明确《暂行办法》的制定目的、依据和适用范围,提出了监督管理工作原则、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等内容,对商业保理公司、商业保理业务、应收账款等重要概念予以阐释。
(二)第二章设立变更与终止。在设立方面,明确准入条件,细化材料程序,对在本市内外设立分公司分别予以规范。在变更方面,明确变更事项,对变更登记、备案和信息修改等作出要求。
(三)第三章经营规范。从正反两方面对商业保理公司经营范围作出明确规定,规范企业资金来源,明确商业保理行业功能定位,做好应收账款权属登记,切实规范企业经营发展。
(四)第四章监督管理。对企业全面填报信息系统、严格执行地方金融统计制度作出明确要求,提出非现场监管、现场检查、违规处罚和监管评级等监管措施手段,对重大事项、重大风险、突发事件的内容及报告时间程序予以明确。
(五)第五章支持发展。在总则中提出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原则的基础上,单独设立支持发展一章,鼓励企业服务经济社会重大发展战略,发挥产业、技术、服务等优势,加大对产业链支持力度,实现产融共同发展。
(六)第六章附则。对相关用语进行解释,明确施行时间等。